【嚴陣以待 外防輸入】因應英國和部分歐洲國家出現傳播力較強的新變種病毒,為嚴防病毒輸入,政府修訂法例,容許彈性按防疫需要延長從個別地區抵港人士的強制檢疫期(最多28天),以及延長抵港人士於抵港前在其他地區逗留而訂定檢疫及登機要求的期限(最多28天)。
在修訂的規例下,政府加強對曾逗留英國的抵港人士的強制檢疫要求,今日(12月24日)凌晨零時起生效:
所有於登機當天或之前21天曾逗留英國超過兩小時的人士,不准登機來港
到港當天或之前21天曾在英國逗留的抵港人士(不論經機場或陸路口岸抵港),需在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21天
在12月2日至23日從英國抵港的受檢人士,須在到港後第19/20天再接受病毒檢測,並在有檢測結果前留在住所或指明檢疫地點
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有需要時加強對從其他高風險地區到港人士的強制檢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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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