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檢測公告】政府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要求於指定期間曾到以下三個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
12月3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11月24日至12月26日曾到
油塘鯉魚門邨鯉生樓
12月29日或之前接受第二次檢測
11月20日至12月15日曾到
黃大仙彩雲(二)邨明麗樓
12月1日至16日曾到
沙田乙明邨明恩樓
請注意在檢測後能接收陰性結果的短訊通知,才可符合公告最新規定,包括
1.流動採樣站
2.社區檢測中心
3.郵局、港鐵站或醫管局指定普通科門診索取樣本收集包
4.醫管局普通科門診所指示的檢測
5.可發出電話短訊通知的認可私營化驗所
不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法,違者可被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可被罰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圖片及資料來源:
新聞公報
